1)范圍(變化:明確適用范圍為“通用硅酸鹽水泥”)
2)規范引用文件(變化:增加4冊引用標準。)
GB/T 6682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SB 14-1510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
JC/T 954水泥安定性試驗用雷氏夾
JC/T 962雷氏夾膨脹測定儀
3)術語與定義(變化:新增3個術語和定義)
3.1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水泥凈漿達到稠度狀態時,凈漿的拌和用水量所占水泥質量的百分數。
3.2凝結時間:水泥漿體達到標準稠度條件下,從水泥加水由開始到試針沉入凈漿至一定深度時所需的時間。注:包括初凝時標準間和終凝時間。
3.3安定性:水泥凈漿硬化后保持體積穩定狀態的能力。注:通過雷氏法或試餅法表征。
4)原理(變化:刪除凝結時間原理;更改水泥標準稠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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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標準稠度 | 水泥標準稠度凈漿對標準試桿(或試錐)的沉入具有一定阻力。采用金屬試桿(試桿法)或試錐(試錐法)沉入不同含水量水泥凈漿,試桿或試錐可以停留在規定的平衡位置時,該含水量為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該凈漿為水泥標準稠度凈漿。 | 3.1水泥標準稠度凈漿對標準試桿(或試錐)的沉入具有一定阻力。通過試驗不同含水量水泥凈漿的穿透性,以確定水泥標準稠度凈漿中所需加入的水量。 |
5)試驗用水 (變化:有爭議時試驗用水由“蒸餾水”更改為“三級水”)
6)標準稠度用水量測定方法-試桿法(變化)
6.1.明確了試桿法為基準法。
6.2.更改了水泥凈漿裝模步驟(在凈漿與試模內壁之間切移一圈后,抬起玻璃板在膠墊上輕輕振動不超過5次)。
6.3.更改了凈漿裝模操作時間要求(1.5min更改為1min)。
條款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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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實驗前準備工作 | 6.1.1維卡儀的滑動桿能自由滑動。試模和玻璃底板用濕布擦拭,將試模放在底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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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水泥凈漿的拌制 | 用水泥凈漿攪拌機攪拌,攪拌鍋和攪拌葉片先用濕布擦過,量取或稱取一定量的拌和水,準確至0.5ml或0.5g,倒入攪拌鍋內,然后在5s~10s內小心將稱好的500g±1g水泥加入水中,防止水和水泥濺出;拌和時,先將鍋放在攪拌機的鍋座上,升至攪拌位置,啟動攪拌機,低速攪拌120s, 停15s,停拌時將葉片和鍋壁上的水泥漿刮入鍋中間,接著高速攪拌120s停機。 | 6.2用水泥凈漿攪拌機攪拌,攪拌鍋和攪拌葉片先用濕布擦過,將拌和水倒入攪拌 鍋內,然后在5s~10s內小心將稱好的500g 水泥加入水中,防止水和水泥濺出;拌和時,先將鍋放在攪拌機的鍋座上,升至攪拌位置,啟動攪拌機,低速攪拌120s,停15s,同時將葉片和鍋壁上的水泥漿刮入鍋中間,接著高速攪拌120s停機。 |
6.3標準稠度用水量的測定步驟 | 拌和結束后,立即取適量水泥凈漿一次性將其裝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試模中用寬約25mm的直邊刀在凈漿與試模內壁之間切移一圈后,抬起玻璃板在橡膠墊上輕輕振動不超過5次,振動時避免泌水。然后在試模上表面約2/3處,略傾斜于試模分別向外輕輕鋸掉多余凈漿,再從試模邊沿垂直于鋸的方向輕抹頂部一次。在鋸掉多余凈漿和抹平的操作過程中,不應壓實凈漿;抹平后迅速將試模和玻璃底板移到維卡儀底座上,使試桿位于試模表面中心,降低試桿直至與水泥凈漿表面接觸,擰緊螺絲1s~2s后,突然放松,使試桿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凈漿中。在試桿停止沉入或釋放試桿30s時記錄試桿距底板之間的距離,升起試桿后,立即擦凈。整個操作應在攪拌后1min內完成。以試桿沉入凈漿,距離玻璃底板6mm±1mm為標準稠度凈漿。其拌和水量占水泥質量的百分數為該水泥的標準稠度用水量(P)。 | 拌和結束后,立即取適量水泥凈漿一次性將其裝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試模中,漿體超過試模上端,用寬約25mm的直邊刀輕輕拍打超出試模部分的漿體5次以排除漿體中的孔隙,然后在試模上表面約1/3處,略傾斜于試模分別向外輕輕鋸掉多余凈漿,再從試模邊沿輕抹頂部一次,使凈漿表面光滑。在鋸掉多余凈漿和抹平的操作過程中,注意不要壓實凈漿;抹平后迅速將試模和底板移到維卡儀上,并將其中心定在試桿下,降低試桿直至與水泥凈漿表面接觸,擰緊螺絲1s~2s后,突然放松,使試桿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凈漿中。在試桿停止沉入或釋放試桿30s時記錄試桿 距底板之間的距離,升起試桿后,立即擦凈;整個操作應在攪拌后1.5min內完成。以試桿沉入凈漿并距底板6mm+1mm的水泥凈漿為標準稠度凈漿。其拌和水量為該水泥的標準稠度用水量(P),按水泥質量的百分比計。 |
7)凝結時間測定方法(變化)
1.更改了終凝時間的確定方法(側3次變為側2次);
2.初凝時間測定時,對測針位置和測孔距離提出了要求;
3.增加發生異常凝結時的處置要求;
4.刪除初凝、終凝時間表示方法,刪除自動測定儀和維卡儀測定結果矛盾時的要求。
條款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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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試驗前準備工作 | 調整凝結時間測定儀的試針接觸玻璃板時指針對準基準點。 | 調整凝結時間測定儀的試針接觸玻璃板時指針對準零點。 |
7.2 試件的制備 | 按6.2制成標準稠度凈漿,按6.3裝模和刮平后,立即放入濕氣養護箱中。記錄水泥全部加入水中的時間作為凝結時間的起始時間。 | 以標準稠度用水量按6.2制成標準稠度凈漿,按6.3裝模和刮平后,立即放入濕氣養護箱中。記錄水泥全部加入水中的時間作為凝結時間的起始時間。 |
7.3 初凝時間 的測定 | 測定時,從濕氣養護箱中取出試模放到試針下,降低試針與水泥凈漿表面接觸。擰緊螺絲1s~2s后,突然放松,試針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凈漿。觀察試針停止下沉或釋放試針30s時指針的讀數。根據水泥漿體硬化程度進行第一次測定,臨近初凝時間時每隔5min(或更短時間)測定一 次,當試針沉至距底板4mm±1mm時,為水泥達到初凝狀態;凈漿達到初凝時應 立即重復測一次,當兩次結果都達到初凝狀態時才能確定此時凈漿為初凝。在整個測試過程中試針沉入的位置至少要距離內壁10mm,要達到凝結時間判點測定針孔不應落在距離試模中心5mm內的區域,兩個相鄰孔相距不小于5mm。 | 試件在濕氣養護箱中養護至加水后30min時進行第一次測定。測定時,從濕氣養護箱中取出試模放到試針下,降低試針與水泥凈漿表面接觸。擰緊螺絲1s~2s后,突然放松,試針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凈漿。觀察試針停止下沉或釋放試針30s時指針的讀數。臨近初凝時間時每隔5min(或更短時間)測定一次,當試針沉至距底板4mm±1mm時,為水泥達到初凝狀態;由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初凝狀態的時間為水泥的初凝時間,用min來表示。 |
7.4 終凝時間的測定 | 在完成初凝時間測定后,立即將試模連同漿體以平移的方式從玻璃板取下,翻 轉180°,直徑大端向上,小端向下放在 玻璃板上,再放入濕氣養護箱中繼續養護。使用終凝針(見圖1e)測定。臨近終凝時間時每隔15min(或更短時間)測定一次, 每次測定不應讓試針落入原針孔。當終凝針沉入試體0.5mm時,即環形附件開始不能在試體上留下痕跡且初凝針在試體的直徑小端面上沉入深度不大于1mm時,為水泥達到終凝狀態。凈漿達到終凝時立即重復測一次,當兩次結果都達到終凝狀態時才能確定此時凈漿為終凝。 | 7.4為了準確觀測試針沉入的狀況,在終凝針上安裝了一個環形附件(見圖1e)。在完成初凝時間測定后,立即將試模連同漿體以平移的方式從玻璃板取下,翻轉180°,直徑大端向上,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濕氣養護箱中繼續養護。臨近終凝時間時每隔15min(或更短時間)測定一次,當試針沉入試體0.5mm時,即環形附件開始不能在試體上留下痕跡時,為水泥達到終凝狀態。由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終凝狀態的時間為水泥的終凝時間,用min來表示。 |
7.5 測定注意事項 | 測定時應注意: a)在最初測定時應輕輕扶持金屬柱,使其徐徐下降,以防試針彎,但結果以自由下落為準; b)每次測試完畢應將試針擦凈并將試模放回濕氣養護箱內,整個測試過程要防止試模受振; c)當水泥凈漿發生異常凝結現象時,仍可按本文件規定的操作步進行標準稠度用水量和凝結時間的測定,應在報告中注明。 | 測定時應注意,在最初測定的操作時應輕扶持金屬柱,使其徐徐下降,以防試針撞彎,但結果以自由下落為準;在整個測試過程中試針入的位置至少要距試模內壁10mm。臨近初凝時,每隔5min(或更短時間)測定一次,臨近終凝時每隔15min(或更短時間)測定一次,到達初凝時應立即重復測一次,當兩次結論相同時才能定為到達初凝狀態,到達終凝時,需在試體另外兩個不同點測試,確認結論相同才能確定到達終凝狀態。每次測定不能讓試針落入原針孔,每次測試完畢須將試針擦凈并將試模放回濕氣養護箱內整個測試過程要防止試模受振。 |
8)安定性測定方法試餅法(變化)
1.增加了“若在濕氣養護期間觀察到試餅有明顯裂紋,終止試驗”的要求。
2.增加了試餅法沸煮前對試樣合格性的判定。
條款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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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試驗前準備工作 | 每個樣品需準備兩塊邊長約100mm的玻璃板,凡與水泥凈漿接觸的玻璃板都要稍稍涂上一層礦物油。 |
8.2 試驗餅的成型與養護 | 將制好的標準稠度凈漿取出一部分分成 兩等份,使之成球形,放在預先準備好 的玻璃板上,輕輕振動玻璃板并用濕布擦過的小刀由邊緣向中央抹,做成直徑70mm~80mm、中心厚約10mm、邊緣漸薄、表面光滑的試餅,接著將試餅放入濕氣養護箱內養護24h±2h。若在濕氣養護期間觀察到試餅有明顯裂紋,終止后續試驗。 | 將制好的標準稠度凈漿取出一部分分成兩等份,使之成球形,放在預先準備好的玻璃板上,輕輕振動玻璃板并用濕布擦過的小刀由邊緣向中央抹,做成直徑 70mm~80mm、中心厚約10mm、邊緣漸薄、表面光滑的試餅,接著將試餅放入濕氣養護箱內養護24h±2h。 |
8.3沸煮 | 8.3.1調整好沸煮箱內的水位,沸煮的整個過程中水位一直高于試件。 | 8.3.1調整好沸煮箱內的水位,使能保證在整個沸煮過程中都超過試件,不需中途添補試驗用水,同時又能保證在30min±5min內升至沸騰。 |
8.3.2從水泥加水后計時24±2h后脫去玻璃板取下試餅,在試餅無缺陷的情況下將試餅放在沸煮箱水中的篦板上,然后在30min±5min內加熱至沸并恒沸180min±5min。 | 8.3.2脫去玻璃板取下試餅,在試餅無缺陷的情況下將試餅放在沸煮箱水中的篦板上,然后在30min±5min內加熱至沸并恒沸180min±5min。 |